::: 網站導覽 | 維新醫療

衛教園地

:::

【出院照護衛教】精神疾病患者出院後注意事項

精神疾病患者出院後,持續接受治療並維持規律生活,是穩定病情及降低復發風險的重要關鍵。 一、定期返診 出院後應依約返回門診接受醫師診療,以便持續觀察病情、藥物效果及副作用,並及早發現與處理問題。 二、依醫囑規律服藥 1. 按照醫師指示的時間及劑量服藥。 2. 不可因症狀改善或擔心副作用而自行減藥或停藥。 3. 如有副作用、忘記服藥或其他疑問,請於門診與醫師或藥師討論。 三、維持規律生活 1. 建立固定的起床、用餐、服藥、活動及睡眠時間。 2. 可製作每日生活作息表,依能力逐步執行。 3. 安排適度運動、休閒活動及人際互動。 4. 鼓勵患者依能力協助簡單家事,維持生活功能。 四、接受復健及支持服務 疾病可能影響部分生活、社交或工作能力。可依需要接受職能治療、生活技巧訓練、工作坊、庇護性就業或其他職業復健服務,協助逐步恢復功能並重返社區。 五、與醫療團隊保持聯繫 依患者需要接受個別心理治療、家庭治療、團體治療或其他支持服務,學習壓力調適、問題解決及疾病適應方法。 六、善用社會資源 可向醫院精神科、社工室、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或精神健康相關團體尋求諮詢、轉介及家屬支持服務。 臺中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聯絡資訊: https://www.health.taichung.gov.tw/2981208/Nodelist 如已由院方安排社區關懷訪視,請依出院資料與所屬單位保持聯繫。 七、注意復發的早期警訊 常見警訊包括: 1. 持續失眠或日夜顛倒。 2. 明顯焦慮、易怒或情緒不穩。 3. 注意力下降或生活功能退步。 4. 變得退縮、多疑或不願與人接觸。 5. 再次出現自言自語、幻聽、妄想或怪異行為。 6. 拒絕服藥或拒絕回診。 如出現上述變化,建議儘早聯繫原醫療團隊或返回門診評估。 八、需要立即就醫的情形 若患者出現明顯自傷、自殺、傷人想法、嚴重混亂、無法照顧自己或失去控制的行為,請立即由家屬陪同就醫;如有立即危險,請撥打119尋求協助。 維新醫療社團法人台中維新醫院 關心在地人的健康 院址:臺中市北區育德路185號 電話:04-2203-8585